近日,义乌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、义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《义乌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“细则”)。“细则”涉及电商企业、电商园区等税收减免、奖励、补助、电商示范单位评选等内容,为电商发展注入了“强心针”。
凡是在义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国(地)税部门登记纳税的电子商务企业、电子商务园区、楼宇的举办主体以及应用电子商务的传统企业,均可享受该项扶持政策。“细则”明确,鼓励各产业平台、镇(街)对电子商务园区、电子商务企业供地、供房,对连续三年实现税收100万元以上且未供地的电商企业,优先供给发展用地、用房。同时,鼓励各镇(街)、产业平台对电商经营主体制定电商扶持政策,对产业带动明显的电商服务企业、龙头网商企业可实施一定年限的“零房租”。